少年志存高远
佚名〔未知〕
昔有一少年,家贫甚,伐薪自食,夜则映月以览。邻村有富者,衣锦食肉,恒炫于众。一日富者出猎,左右持弓,鹰犬罗后,途与少年遇。富者众辱之,曰:“尔贫如此,尚不及吾之鹰犬。”少年不应。富者复曰:“尔随吾后,与鹰犬同逐狐兔,先得者赏尔!”少年作色曰:“吾虽家徒壁立,然志存高远,非若等鼠类可比!”左右欲殴之,少年瞋目斥之:“尔辈亦鹰犬也!”不顾而去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从前有一个少年,家中十分贫困,靠砍柴养活自己,晚上就照着月光读书。邻村有一位富人,穿锦缎做的衣服,吃肉,常在众人面前炫耀。一天,富人出去打猎,他的左右随从拿着弓箭,飞鹰和猎犬跟随在后,途中与少年相遇。富人当着一群人侮辱他说:“你这么贫穷,还不如我的老鹰和猎犬。”少年不回答他。富人又说:“你跟随在我后面,和我的鹰、猎犬一同追逐狐狸和兔子,谁先追到,我就赏谁!”少年改变了脸色,说:“我虽家徒四壁,然而志向高远,不是你们这些鼠辈可以比的!”左右随从想要打他,少年睁大眼睛斥责他们:“你们这些人也是(别人的)老鹰和猎犬!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
注释
昔:从前
欧阳询揣摩古碑
佚名〔未知〕
欧阳询尝行,见古碑,晋索靖所书。驻马观之,良久乃去。数百步复反,下马伫立,及疲,乃布裘坐观,因宿其旁,三日方去。
焚猪见真情
佚名〔未知〕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者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者口中有灰,杀者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
拔蒲二首
佚名〔未知〕
青蒲衔紫茸,长叶复从风。
与君同舟去,拔蒲五湖中。
朝发桂兰渚,昼息桑榆下。
与君同拔蒲,竟日不成把。